
依法审计 服务大局
关于对肖美华等22位同志进行
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根据《华东交通大学校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受党委组织部委托,按照财审2025字第01号审计任务书要求,我处审计组自2025年3月13日起将对肖美华等22位同志开展离任(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现予以公告:
一、审计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审计组办公地点:教8栋500室;电话号码:87045670。
二、被审计人员名单(按姓名首字母排序)
陈和金、程志贤、丁锋贵、康振军、刘永胜、尚军、石初军、唐斌、汪琳媛
王冰雪、王东、王朗、吴志峰、肖美华、谢剑猛、许仲瑾、薛先庆、阳国诚
俞店生、赵敏、朱王海、朱新建
特此公告。
审计处
202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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