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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送审指南

时间:2026-05-29 浏览次数:

华东交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送审指南

一、 总则  

(一) 编制目的  

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与有效性,特制定本指南。其核心目的在于明确送审资料的具体范围、统一资料编制的技术标准、细化签字盖章的操作要求促进审计工作进度

(二)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学校及所属单位使用各类资金来源的新建工程、修缮工程、改扩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送审工作。

本指南不适用于全过程审计的工程项目送审工作。

(三) 核心原则  

1. 完整性:送审资料须全面覆盖工程项目从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施工实施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确保各关键环节均有对应文件支撑,杜绝缺项、漏项现象。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受理任何补充资料;确需补充与工程项目相关资料的,须经建设管理部门现场工程师、二审人员、部门负责人等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送。  

2. 有效性:所有资料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手续,签署日期逻辑清晰、前后一致,严禁任何形式的涂改、伪造或代签行为,确保资料具备法律效力且程序合规。  

3. 真实性:所提交资料内容须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同约定条款以及各级主管部门审批文件完全吻合,严禁虚报、瞒报或提供虚假信息。

4. 可追溯性: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调整等影响造价的关键事项,应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确保每一项计价依据均可回溯查证。  

5. 原件优先:关键性文件(如立项批复文件、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等)原则上应提供原件;确需使用复印件的,须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并注明原因,以强化其证明效力。

二、 送审资料  

(一) 立项与前期资料

1. 工程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需提供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文件、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立项批复文件或建设管理部门立项审批文件

资料要求:新建项目须按要求提供原件,其他修缮等基建项目,可提供学校有发文号的复印件且建设单位需加盖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 前期资料还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法定许可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质勘察审查报告等;施工图审查报告,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同时施工图审查报告还包含消防、人防、节能、绿建等专项审查意见及合格证明。上述资料如涉及应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 招投标资料

1. 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套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补遗通知、评标报告等相关文件)及工程招标控制价报告书(含电子版),须提供原件。

2. 中标单位的全套投标文件、投标预算书(含电子版),须提供原件。  

3. 中标通知书原件。

4. 项目清标报告必须由预算编制管理部门、社会中介机构及施工单位等三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资料要求:由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管理部门提供的原件。(1份)

以上招投标文件相关要求仅适用于按规定需开展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按规定无需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参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 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

1. 项目合同和补充协议均应由签约双方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合同的约定条款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补充协议应为主合同的补充或延伸。

3. 如项目有特殊要求,还需提供廉政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相关附件。

资料要求: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等须提交原件,提交份数为2份(或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 施工过程管理资料

1. 图纸会审纪要与设计交底记录,须由建设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认,并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四方加盖公章。  

2. 隐蔽工程及隐蔽工程签证由建设管理部门现场工程师提供图文、影像并茂的资料,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已委托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单位应签字盖章确认。  

3. 工作联系单、专题会议纪要等过程文件中,凡涉及工程造价调整的内容,必须形成闭环确认机制,确保责任明确、依据充分。  

4. 甲供材料或乙供材料的价格确认单,需列明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数量等信息,并由建设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 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及工期签证文件应提供原件,且资料应明确标注实际开工竣工日期。如未按期竣工的还应提供:工期延误确认资料、误工证明文件、停工通知、处罚意见、日志记录(施工、监理气象和管理日志等必要时提供)等相关资料。

6. 其他与项目相关会议纪要、论证文件、情况说明等文件,均应提供原件。

(五) 变更、签证资料

变更、签证事项包括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签证、洽商记录等。变更事项应当按照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根据学校基建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要求,履行审批程序、超预算项目应按学校相关规定补充相应资料。

涉及变更事项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 造价变动(变更增加或工程量增加)的审批资料;

2. 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或工作联系单;

3. 工程签证单;

4. 变更概算或变更预算、变更主材认质认价单;

5. 与变更事项相关的会议纪要、通知、记录、情况说明等文件;

6. 变更事项工程量增减清单、设备增减清单计算书等;

7. 变更图纸等。

资料要求:变更资料按照一项变更、一套资料原则分别分类整理;变更签证应与变更申请等资料逐一对应,整理顺序为:变更手续+变更签证+变更概算+情况说明,所有变更事项均需遵循此整理顺序。编号必须严格按照时间顺序连续编排,不得出现跳号、重号或空号,确保全流程可追溯性。内容表述应精准明确:事由充分、位置具体(如轴线、楼层、房间号)、尺寸数据准确、工程量可独立复核验证,并附必要示意图或佐证照片。

签章要求:设计变更单需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工程签证单则需建设、监理、施工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 图纸资料

1. 全套竣工图纸,须加盖竣工章、施工单位公章,并有对应责任人签字确认:工程项目未委托监理单位的,需建设管理部门现场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已委托监理单位的,由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所有图纸需装订成册。

2. 全套设计图纸(施工图),须加盖设计章,按规定须加盖注册师章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加盖注册师章,按规定须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建设工程项目还需加盖施工图审查合格章。

3. 影响工程造价审核的原始地貌图、网格图、规划图应一并提供。

资料要求:以上图纸均应提供电子版CAD图纸,纸质版应按国家标准折叠(A4或A3幅面),装订成册,图章清晰可辨,所有责任人签字不得遗漏;电子版CAD图纸应与纸质图完全一致,标注、文字均不得缺失或错位。竣工图所有设计变更必须通过引注方式标明,如详见变更单第025号,严禁在原施工图上直接涂改、覆盖或手写修改。

(七) 竣工结算资料

1. 送审的竣工结算资料(含电子版)必须由建设管理部门签署送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2. 工程情况介绍(含电子版),由建设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自审和工程款支付等实际情况进行简介并加盖公章(见附件1)。

3. 结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监理审核报告及其他与工程结算有关的资料。

资料要求:结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监理审核报告须加盖编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原件(1份);送审的竣工结算资料需一式四份,应有建设单位、造价咨询公司(还应加盖注册造价师执业章)施工单位的签章。

(八) 验收与其他补充文件  

1.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需进行专项验收的项目,还应提供包含规划、消防、人防、环保、节能等专项验收合格意见的文件的复印件  

2. 承诺书,由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见附件2)。

3. 施工水电费用缴纳凭证,水电费的扣除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应予说明,并提供依据。

4. 委托授权书,校属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公益性社会组织及社会投资主体主导的建设项目,需委托审计处审计的,必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见附件3)。

三、 资料整理与装订规范  

(一)资料排序:按照《华东交通大学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清单》(见附件4)的序号进行排序;清单之外的资料可自行补充添加,附于清单资料之后。

(二)装订要求统一采用左侧胶装或线装方式,确保牢固、平整、不易散页;所有复印件须清晰可读,无模糊、污损、褶皱或裁剪缺失等情况。  

(三)电子版资料提交需同步提供以下资料的软件版文件:1. 工程招标控制价报告书、投标预算书;2. 施工图纸、竣工图纸;3.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资料的附图;4.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书;5. 工程情况介绍;6. 其他与工程结算有关的电子版文件。所有资料统一刻录于光盘,并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标注工程名称、送审单位及送审日期。

四、 常见退审原因  

(一)资料缺失如缺少立项批复文件、竣工图未按规定加盖公章、签证单无监理人员签字确认、未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子版结算文件等关键材料。

(二)签章无效:表现为签字人员未经正式授权、签署日期空白或存在逻辑矛盾、复印件未加单位公章。

(三)依据不足签证单未附相关图纸或事项说明表述不清、设计变更未经相关部门正式审批、材料价格无甲方出具的确认单。  

(四)竣工图问题:图纸载明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变更内容未标注具体来源、电子版CAD图纸缺失或存在错误。

五、 资料送审流程与时限  

1. 建设管理部门收集整理及审核工程结算相关的资料,并确认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审计

2. 建设管理部门经办人根据送审资料填写《华东交通大学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清单》。

3. 审计接收人依据《送审资料清单》对送审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完成初步符合性审查。

4. 审计自接收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性审查;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正式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避免送审单位多次往返。

5. 审计过程中,审计要求补充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6. 审计结束后,审计处出具审计结论,并通知送审单位取回送审相关资料。

六、 附则  

本指南由审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应严格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合同具体约定及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审计处           

2026年5月29日       


附件:1. 工程项目情况介绍要求

      2. 《承诺书》模板

      3. 《委托授权书》模板

      4. 《华东交通大学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清单》



下一条:单位需提供的经济责任审计资料相关附件模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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